2016年4月6日 星期三

空白授權票據之何處惹塵埃案


判解:

http://lawyer.get.com.tw/File/PDF/%E5%88%A4%E8%A7%A3%E9%9B%86/32250_%E3%80%8C%E7%A9%BA%E7%99%BD%E6%8E%88%E6%AC%8A%E7%A5%A8%E6%93%9A%E3%80%8D%E8%88%87%E3%80%8C%E5%88%A9%E7%94%A8%E4%BD%BF%E8%80%85%E5%AE%8C%E6%88%90%E7%A5%A8%E6%93%9A%E8%A1%8C%E7%82%BA.pdf



均難認實務上已確實承認空白授權票據,所以這個就是考點(考點說)。



空白授權票據指票據行為人預先於票據上簽名,並將票據上應記載事項之全部或一部授權他人補充記載完成之票據。



然後還是沒有看得很懂。我想原點還是要看空白授權票據經濟目的是什麼,法律該如何保護財產法益,這個可以先研究看看,讓自己先有一套見解再來看別人見解會比較好些,不然通說李說很容易陷入法律爭辯,卻忘記真正空白授權票據的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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