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6月30日 星期四

石門山找路。


時間:2016-06-25

行程:合歡山遊客中心 → 石門山(來回)

人員:沿莉跟我



「山是什麼?」

反面問句是「山不是什麼?」



越界,越過文明社會的界。林克孝發現原住民與山的關係,已經越過文明的界線。

(山豬肝、飛鼠大便、飛鼠早餐)

(其實我也這麼認為,原住民走風的體力徹底讓我們這些都市小孩絕望,更別說多出來的狩獵觀念與狩獵技巧,文明社會把食物外包給精緻的米飯、漂亮的蔬果,完全不必碰觸狩獵者與被獵者之間的生命哲學。)

爬山不是追求文明,不是再現文明社會的規則,扣除絕望的因素(體力超差、山林間無法狩獵求生),爬山是追求自然的希望。沿莉昨天沒有睡得很好,到遊客中心停好車補眠然後我們都有高山症(雪巴體質消散),車燈忘了關,車子當然發不動,連車窗也遭殃升不上去。我們還是走了石門山。喜歡爬山,喜歡東西可能被偷的感覺,好像在文明社會偷腥。

發現石門山已經超過三千公尺,很靠近眾神的山嶺吧?



原本想「找路」塵封(無法接受林克孝就這樣走了),可是阿比盛情難卻,收拾情緒花一天好好看完這本書,我跟沿莉從來沒去過沙韻,但我好想去「布蕭丸」和「莫很」,覺得這兩個地名聽起來很厲害。

「找到這一段古道是運氣,但走在上面就是奢侈的幸福了」(P130)。我的經驗不多,程度很淺,但這句有打動我的心,兩年多前從嘉惠橋開始尋找「嘉平林道」,碰到了攔沙壩,這意味著嘉蘭溪曾經奔流,過多的砂石從溪面而下,文明社會必須蓋攔砂壩來阻擋,間接暗示嘉平林道的崩毀。找到古道真的是運氣,走在上面的奢侈碰到崩塌而崩塌,反覆洗刷殘留的就是林克孝講的安全,只要平安走出去就好了,我們的終點畢竟還是都市的家。

大自然透過時間不斷清洗路跡,昔日寬敞林道不復盛況,殘留的只是敘述、記錄、地圖、文學,作者死亡,殘留物也跟著死亡,後人只能根據死去的文本創造新的文本,因此自然經驗不斷傳承延伸,林克孝(登山界的賀一航)因此得到永生。



有時候很羨慕越界的人,為什麼他們有勇氣去探索那片未知的領域?可惜我體力永遠輸原住民,找路也不行,更不知道怎麼打獵,根本就是齊克果不能夠有自我的絕望,所以跟沿莉走踏石門山,來回都有吃到的羹,標準低一點,está bien。

2016年6月29日 星期三

走向帝制。余杰。感想。


作者於完成書寫之際即已自該文本中隱退,不再具有權威性,此時,文本意義的形構之權力已然轉移至讀者手中。中共海外流亡作家「天性」就是反對共產黨,論理文本必須小心看待,以免被余杰心證所干擾。存在的證據就是事實,每個人都可以去解釋「事實」,即便彼此解釋差異甚大也不要緊,我甚至可以接受「事實根本不存在」特異的事實解釋。「事實的不存在」創造新的事實,大家不必全盤接受,也不必全盤否認余杰的看法,文本意義的形構必須由讀者來解釋。



以下為魚鱗式的感想心得。



一、「儒家未設想到該對帝王權力有何建制性的約束,反倒致力於教育君王,節制君王的強烈愛憎,使君王自覺該對人民負責」(P123)

與之相仿的論述是「儒家未設想到該對雇主權力有何建制性的約束,反倒致力於教育雇主,節制雇主的強烈愛憎,使雇主自覺該對勞工負責」。儒家思想產生哪些規訓效果?第一,「賦予資方較少的責任義務」。第二,「降低法治國家的影響力」。第三,「透過教育的反射,讓勞工能夠節制自己的強烈愛憎,讓勞工自覺該對雇主負責」。

第一點的表現是勞基法罰則過輕,甚至認為罰錢只是消費行為,不具道德非難性。第二點的表現是道德無限上綱,鼓勵大家不要用法律解決問題,更不要用非法手段來解決問題。最近國軍把狗吊死,憤怒的動保團體跑去國軍弟兄老家噴漆,只要道德正確,對於過去不法之侵害可以主張阻卻違法事由。第三點的表現是「共體時艱」,跳出僱傭契約創造例外狀態,勞工才是真正的股東,必須負擔盈虧責任共體時艱。



二、「若沒有習的認可,當局不可能在法院尚未宣判時,就以家人的安全為籌碼逼迫高瑜認罪,並將認罪的畫面在央視播放」(P131)

之前肯亞詐騙案,犯罪嫌疑人認罪畫面在央視播放。「遭肯亞遣返中國的台灣詐騙嫌犯,昨日在北京遭提審,中國官方媒體新華社特地訪問其中幾名台灣人,讓他們詳述詐騙手法,而2名受訪男子在鏡頭前表示懺悔,並向受騙的大陸民眾道歉,強調願意接受法律制裁,希望得到寬大處理。」(蘋果日報)媒體幾乎不去探討「公開播放認罪畫面」自白的任意性,彷彿「不自證己罪」最低人權保障不曾存在,當普世價值受到挑戰,媒體全體噤聲,屈服中共龐大的市場利益。



三、「來美國留學的,我們不得不承認絕大多數來自於中國的優越階層。他們是中國制度的得益者和捍衛者,因此當你去批評這種制度,同時也就對他們的作為進行某種道德化上的評判的時候,當然他們會很快就進行捍衛。因為他們本身是生活在價值觀衝突的世界中。」(P205,修正為夏明原文)

既得利益者必然的道德困境(假設還有道德觀念的話)。



四、「環球時報不敢面對留學生們關注的六四議題展開討論,而是給留學生們扣一頂被煽動的帽子」(P217)「主流媒體刻意醜化學運,將實踐抗命權的公民污衊為暴民」(P225)

這很有既視感。之前太陽花學運「有心人士以各種行動和管道,不斷散播學生是被綠營煽動指揮發起學運,企圖削減學運的正當性,但這場運動從頭到尾由學生執行和主導,卻是不爭的事實」(有心人士認為學生沒資格質疑執政者,傳統道德觀念的學生應該用功唸書,不要被政治污染,以免發現自己被污染)。另外一例就是「都是因為交到了壞朋友,我的孩子才會跟著去做壞事」。

「煽動」當然是負面字眼,透過負面與道德對抗,撇開刻意的道德負面印象不談,蝴蝶效應告訴我們,世上所有行為彼此都有關聯,只是這種「關聯」可以用道德或法律加以評價嗎?刑法的解釋學告訴我們,除非科學必然或有相當因果關係,這個關聯才算數。如果說太陽花學運是民進黨煽動的,那可真看得起民進黨,公平正義不是某些人的特權,而是全台灣人的特權。退萬步言,即便太陽花學運是綠營煽動的,那又如何?只要追求的是公平正義,言說之人何必負擔過多道德要求?之前我很喜歡酸WEGO吳,不知不覺把道德放在正義前面,這是我的不對,平常開開玩笑沒問題,但如果因此廢人言,那就太不理性了。



五、「雅虎幫助中國公安部搜集異見人士資料導致師濤等入獄,而被斥責為技術的巨人、道德的侏儒,並被迫道歉、賠款,雅虎的前車之鑑,臉書難道置若罔顧?」(P222)

雅虎這段黑歷史,現在終於知道了。我不認為臉書創辦人企圖出賣使用者隱私,身為創辦人金錢已經不是人生目標,名聲才是。如果臉書創辦人能夠把臉書「言論自由」偷渡到中共,不必自我審查,也不必政府審查,撇開商業利益不談,臉書販賣的言論自由足以問鼎諾貝爾和平獎。以上這些不可能發生,臉書創辦人吸霾慢跑終究只是浪費力氣(我不認為這在舔包子帝,這只是追求言論自由微不足道的妥協罷了)。



六、「煽動顛覆國家政權、擾亂社會治安等罪名恐嚇之,甚至將他們關進監獄,對那些心懷不軌的黨內同僚,則以妄議中央為名讓其閉嘴,徹底取消原本就十分有限的黨內民主」(P276)

中共民運人士激情的說詞,扣除偏差情感因素,把「煽動顛覆國家政權」、「擾亂社會治安」放進去 google,倒是可以找到許多資料(證據、傳聞證據)。此書情感激昂,相當維護民運人士,撇除以上不談,裡面材料堪稱有憑有據,透過 google 可以得到更完整的面貌,畢竟一個人的故事,不是短短幾行字可以代替,作者不能將這些人的故事簡單帶過,限於書的篇幅,本來就沒辦法簡單帶過。



七、「網評『杜汶澤們,休想吃我們的飯,還砸我們的鍋』,嚴厲批判香港藝人杜汶澤等人支持佔中運動。這篇社論警告香港藝人不能支持民主運動,否則就不能到中國市場撈錢」「只要你們聽我們的話,我們就給你們飯吃,否則你們只能腹中空空、一無所有」(P353)

這是「擄人勒索」的交換。以「陸客來台觀光旅遊」來說,很少國家會拿人民「行動自由」當做利益來交換,因為「行動自由」根本就不是國家的經濟利益,根本就不能拿「九二共識」來交換,台灣主流媒體完全忽視中共人民身為人的主體性,只會講陸客少幾成少賺幾成,抱怨政府怎麼不幫忙觀光業,這種「經濟」有效率的想法,徹底破壞人的尊嚴。

很多台灣藝人在中共工作,也是碰到同樣問題,這是台灣藝人必然的道德兩難,網評『杜汶澤們,休想吃我們的飯,還砸我們的鍋』也是說給台灣人聽的。



結論:書名有誤導之嫌,讓人以為作者狂談習近平各種事蹟。想透過這本書認識中共肯定不足(作者只是把極微弱的證據連接在一起,充滿許多想像,真正的黑資料又豈是作者可以拿到的?余杰寫到這樣已經足夠了!),有朋友推薦「中國共產黨不可說的秘密」,大家可以一試。

2016年6月27日 星期一

幹你娘民進黨要轉彎嘍!政院立院今協調勞工「一例一休」


經過華航空服員罷工猛一波,主戰場終於來了。權力真是照妖鏡,如果「論述」不能與「身份」脫鉤,論述根本不可靠。從民進黨美豬可以看得很清楚,當初反對美豬不是為了台灣人好,而是為了當時的民進黨好,現在執政腦袋只好跟著換,當初投蔡英文的選民情何以堪?
【符芳碩、張文馨、蔡永彬╱台北報導】勞動部日前公告恢復勞工七天國定假日,引發工商團體不滿,勞動部打算祭出全面周休二日修法解套,具體內容待定。據悉,行政院與立法院今協調會報將討論此案,但能否在臨時會通過修法,綠委不願鬆口。 
勞動部月初提《勞動基準法》修正草案,勞工每七天中應休息兩天,一天為例假、一天為休息日,簡稱「一例一休」,但休息日資方徵得勞方同意就可要求出勤,且不另行補休,遭批「打假球」。行政院長林全上周二在立院表示,本會期恐不夠時間修法,盼下會期處理。
(蘋果日報) 

國民黨很噁心,之前狂舔七大工商團體懶趴,現在改口說「周休二日應比照公務員,一例一休扭曲工時對勞工身體傷害更大」。樂觀看,國民黨跟勞工站在同邊。悲觀看,國民黨朝秦暮楚其心可議。


好啦說重點。


一例一休,意思就是每七天應該休一天「例假日」休一天「休息日」,看起來就是文字遊戲,但換成金錢計算就比較實在,這些當然不會跟勞工仔細說明,魔鬼就是要藏在細節裡,不能輕易讓勞工發現,各電視台也秉持這個原則,餵大家吃很多包子,大家也吃得很爽。以下是成本分析:(不知道正不正確)
  • 「出勤日」工作成本是 N
  • 「例假日」工作成本是 N + N/3(前兩小時) + 補休(例假日是強迫休假)
  • 「休息日」工作成本是 N + N/3(前兩小時) + 不加補休(休息日不是強迫休假)

周休二日,字面上意思就是讓員工「被強迫休假」二日,也就是「二例」。

「一例一休」說詞自討苦吃,只好捏造假民調,宣稱「目前勞資雙方接受度較高的方案,雙方也達成共識,勞動部將在星期四送交行政院會。」(三立),搞錯了吧,每週七天出勤日完全不放假才是「勞資雙方接受度最高的方案」,民調有問題重新調查一下。明人不做暗事,做人要大方點,民進黨這個體位不錯喔。

2016年6月23日 星期四

反對罷工的隱喻。


一、罷工無用。

民眾為什麼會參加「叛亂活動」?即使知道自己力量太渺小,對有權力的一方幾乎不生影響,依然甘願做傻瓜繼續參加?這是很矛盾的現象,但這有解釋。請先認清現實承認自己的不足,民眾的付出永遠微不足道,可是聚集起來取得的勝利可能很巨大。說實話,除了工會幹部賣力演出,其餘空服員真的付出很多?這樣出來投票真的能改變什麼嗎?不見得,但如果真的可以改變,出來投票的空服員會很爽。

(就是買樂透的概念)

(買樂透不一定能讓生活變好,可是腦中美好生活的想像,正是人們生活的動力,如果真的中了,人們會很爽)

(人生就是絕望,加上不可求的希望)

飢餓遊戲為什麼要有贏家?希望。罷工並沒有否定資本主義,剛好相反。如果一輩子只能領少少薪水,勞工為什麼還要辛苦工作?因為勞工有罷工權,有升遷機會,這些希望正好填補資本主義的漏洞,資本主義需要安定。我們也知道,自由帶來危險(罷工權),安定帶來拘束。



二、罷工道德不純正。

常見的有力說(?):
華航企業工會今天下午將舉行記者會,並且要發動「要安定、保工作」的萬人連署活動,工會代表表示,2000名空服員利用外面勢力發起罷工,其他8000名地勤的聲音被忽視,當機場淹大水時,地勤努力清潔,空姐、空少做了什麼?「難道基層默默在做就是白癡嗎?」
但這暴露幾個思想:

(一)罷工可能導致被裁員,沒有退休金。

的確,以前資方對付勞工就是用這種下流手段,可惜這個手段被我國法律禁止(資方當然可以違法,暫且不論)。

(二)罷工可能造成公司虧損,最終整體員工都會受害,無辜第三人不應受害。

沒錯,人事成本的最小化,就是公司獲利的最大化。可是我國三民主義很早就在打嘴砲,「全國人民都可以得安樂,都不致受財產分配不均的痛苦。」這不是我的獨到見解,這是孫逸仙說的,蔡英文唱國歌第一句就是「三民主義」。罷工的確造成公司虧損,恢復勞工權益也的確讓公司虧損,照這樣的邏輯,員工只有奴性沒有人性。

再怎麼想省錢的客戶,碰到如此公司,僅存的良心也該被喚醒。

(三)罷工可能是叛亂份子組織的,根本不合理。

的確,罷工有可能是第三人煽動的,不過如果無限探求人的主觀意識(主觀真的能夠透過浮動的語言探知嗎?),只有道德最純正的員工才有資格罷工。在鬼島,只要道德不正確,幾乎沒有討論空間,道德錯誤幾乎就是人格毀滅。太陽花學運只要被證明受到民進黨的蠱惑,抱歉,道德不正確。華航罷工只要被證明與外圍勞團有掛勾,抱歉,道德不正確。

至於道德判斷標準也很浮動。例如有則新聞:「前中視女記者周亭羽,2014年10月因和九把刀上摩鐵、介入九把刀戀情聲名大噪,但她也為此事付出代價,被拉下主播台改跑專題」,我們可以發現,「結婚之前介入別人感情」就是道德不正確,道德不正確需要付出代價(社會通說),因此她付出代價了。不過如果你是蔡正元,評價就變了,稱讚蔡正元仁至義盡已經照顧好前妻。很奇妙,不過根本問題在於「感情不能道德評價」!感情不是婚姻的前奏曲!婚姻維持是雙方的責任,責任不能外包給通姦罪,責任也不能外包給虛無縹緲的道德評價,我國保護婚姻到如此精神變態程度真的令人驚訝。

個人道德水平極低,很討厭處處被道德綁架。



三、罷工太激烈了。

三階段,忠誠、抗議、叛離。辭職才是最激烈的手段,罷工只是代表暫時狀態,對公司還有某種程度的忠誠。

如果還是覺得很激烈,那是因為已經窮盡「溫和」手段。這種斷頭斷尾的論述很吸引人,激烈才有對抗性,以二二八來說,怎麼可能無緣由地就想搗亂?不可能。可是如果單看暴力行為,很多人會認為少數搗亂份子企圖破壞台灣安定。事情要看整個脈絡,勞基法84-1條如何創造例外狀態?如何把例外狀態再回歸到常態?大家要正視問題所在,別往罷工死巷子鑽。

大家互相溝通彼此理解,脈絡才能釐清。

罷工只是外表,只是手段。回到人性才能看到內在。

2016年6月22日 星期三

華航罷工的某些啟示。


說個笑話,我國有工會法及勞資爭議處理法。


先看工會要對抗的是誰?雇主以及代表雇主行使管理權的主管人員。

碰到勞資爭議可以罷工嗎?跳脫思考框架前,先看我國怎麼說的:
什麼是「勞動三權」(釋373不同意見書):實際上,勞動者之結社權毋寧為其生存權之重要部分。蓋勞動結社權與一般結社權不同,勞動結社權與團體交涉權及爭議權(罷工),在行使上有結合之關係,在結構上有連繫之關係,此勞動三權,或稱為勞工之集體基本權。勞動三權在概念上雖有分別,但在發揮實現其集體勞工之生存權及工作權之功能上,則絕不可分割而任缺其一,同為保障勞工生存,維護勞工權益之有力憑藉。不透過團結權即無以行使團體交涉權;無團體交涉權,爭議權即無著力之點。如果勞動者只有團結權,而無團體交涉權與爭議權,則工會組織與勞工之其他聯誼性組織,將無所區別,豈不盡失其為生存權之重大意義!又如何企盼其獲致其合理之權益?

不同意見書說得很好。那麼鬼島現況為何?關心一下。根據維基百科所言,「由於上述多項限制、許多工會由資方所掌握形同虛設、分紅體制導致無法成立工會、法律對勞工之保護不足,積極參與工運之勞工往往在事後遭公司冷落甚至解僱,以及勞工本身參與意願不足等原因,一般認為在台灣合法罷工的難度相當高。」

其中「華航企業工會」疑似就是由資方掌握形同虛設的傀儡公會。工會既然稱工會,就表示員工可以自由參加,工會與工會之間彼此獨立,誰也不是誰的外圍組織。工會說罷工,會員不一定要聽工會的話!投票結果只是投票結果,會員可以罷工也可以不罷工,非會員也可以罷工或者不罷工,長期以來我們不斷忽略人的主體性,把服務生當狗使喚,把公務員當狗使喚,把老師當狗使喚,根本忽略員工也是活生生的「人」,只要想通這點,別老想著控制別人,怎麼會有「體制外工會」、「空服員決定其餘員工工作權」如此下流的說法?

人是有主體性的

工會沒有皇帝,也沒有聖旨,員工不必然要聽誰的話。


至於桃園市空服員職業工會總會員數只有 2600 人,這是結果。鬼島的前提是「積極參與工運之勞工往往事後遭公司清算」。這是錯誤的,我們把錯誤的前提當事實,在這個事實之下所謂的「外圍工會」力量就很小(會員說不定還會被當成唐吉軻德騎士,即使工作權受到憲法保障,正常情境下誰想賭上自己的工作權?),許多低水平的民眾看到力量小就認為「外圍工會」來搗亂的,零星搗亂份子綁架整體旅客權益,整個故事被切割,再找幾個資深空服員現身論述,抹黑空服員工作不努力,逼迫政府交付仲裁,新的故事很自然地呈現在大眾眼前(武器不對等)。


比較有意思的是有網友引出這段訪問:「華航現職空服員黃慧甄也出面說明,去年4月她生完小孩、休完產假後,申請九個月留職停薪,再返回工作岡位。 」然後有意無意地說「一般基層員工羨不羨慕?」(原本脈絡是在質疑前空服員訓練天數不足,只是被低水平的民眾斷章取義)。聽了為之心酸。當基本保障變成福利,變成資方的恩寵,原本的最低保障,竟然是天上掉下來的禮物,員工應該要惜福。這根本忽略人的主體性。作為活生生的人,如果活著只為了工作,那我建議大家下班回家賣屁股,為自己增加一份收入,好屁股不賣嗎?當然不賣。


資本主義的規則,不能取代人性,也不能代替人類思考。

2016年6月21日 星期二

房屋稅是怎麼被計算的。


http://www.tpctax.gov.taipei/ct.asp?xItem=1139793&CtNode=29125&mp=103011


先來看以下幾條規則:

  • 房屋稅=房屋現值×稅率
  • 房屋現值=核定單價×(1-折舊年數×折舊率) ×街路等級調整率×面積
  • 核定單價=標準單價×(1±各加減項之加減率)±樓層高度之超高或偏低價


持有稅大概就是房屋稅加地價稅。如果要達到賦稅公平,除了持有稅還要考慮資本利得稅。在台灣這些東西都被切得很細。很細不代表思慮周到,剛好相反,當規定無法達到賦稅公平,這些規定都是垃圾。

最規定的垃圾就是「政府說的現值」遠低於「市場現值」。以房屋稅來說,只要房屋現值無法反映真正的市場現值稅率的表象調升,實在讓人摸不清調的是稅率還是房屋現值?有本事用實價登錄的價格來調房屋稅。笑你不敢。


至於房屋稅現況為何,剛好信義房屋有個例子:


http://www.sinyi.com.tw/knowledge/tax/HouseTax.php


如果誰願意用政府公告的「房屋現值」加政府公告的「公告地價」的價格賣房子給我,請私訊小弟。台北市以外的就免了,畢竟我還是有老台北人的驕傲(挺)。



新聞分享:


(光看調整率實在可怕,但如果看實際數字呢?歡迎大家用標準單價賣我房子。說個笑話,標準單價。)


台南房屋稅平均調漲67%惹議 賴清德:依法進行
中央社 2016/06/20 17:12:00

台南房屋稅明年起預定平均調漲67%;市議會國民黨團今(20)日痛批搶錢,不排除發動抗稅;市長賴清德說,這是行政責任,依法進行,調漲不是他能片面自己決定。

台南市不動產評價委員會17日晚間決議,台南市房屋稅明年起連續3年調漲,民國90年之後使用的房子,106年調漲54%,107年調漲65%,108年調漲81%,平均漲幅67%;3年後再重新檢討。

市議會國民黨團今天痛批市府不公不義,不會賺錢,只會拿市民血汗錢彌補市府的無能,只會搶錢;黨團呼籲市民打電話抗議,且反對民國90年後使用房子開始調漲。若賴清德一意孤行,不排除發動市民全面抗稅。

賴清德表示,市民大概都不願意接受調漲房屋稅,但這是行政責任,按法律規定程序進行,市議會所有意見都會採納,交予不動產評價委員會考量。

他說,調整地價稅或房屋稅,並非市長能片面自己決定。現階段房屋稅調整後,台南市61萬戶房屋,約82%不受影響,90年之後興建使用房子才會受影響,大概佔18%。

賴清德表示,90年以後房屋稅調漲,不是追溯,因為沒有補稅;目前台南調整比率,也是在有調整的5都中調整最少的,也是對市民衝擊最小的方案。

2016年6月19日 星期日

眾神的山嶺。聖母峰。


今天跟嚴厲兒看電影,眾神的山嶺。


自然與文明(安全)的對抗,自然主體的我就在這裡,對抗文明客體的山在那裡,其中的共通點就是我可以活著走下山不然就是垃圾,這裡的垃圾背負許多意義,文明的垃圾等於無效率,自然的垃圾就是赤裸裸的求生失敗。「腳動不了,就用手前進,手動不了了,就用手指前進,手指動不了就用牙齒,牙齒動不了就用眼睛瞪出一條路,眼睛不行了,無技可施,就用心,全心讓意志飛馳。」


只有心最不受控制,用心讓意志飛馳在眾神的山嶺。

2016年6月17日 星期五

最低層次的道德觀。


這次誰不害怕?
前總統馬英九15日應亞洲出版協會 (SOPA) 邀請,以錄影方式進行演講,並接受彭博社專訪。馬英九不放棄任何機會酸總統蔡英文,他在演講一開始就說,「本人缺席的原因有點奇怪。」接著表示,「喔,我不知道原來香港是這麼危險的地方,各位女士與先生,你們最好小心了。」 
http://www.nownews.com/n/2016/06/15/2135695

馬英九的脈絡或許不同,卻點出我國跟中國共產黨的矛盾。結論就是敵人,蔡英文最近不停跟國軍攀關係,試圖告訴人民國軍靠得住,還能打!到底能不能打我不知道,但也不能整天掃地油漆,太不正經了。你能想像台積電員工刷辦公室油漆嗎?好歹外包給專門刷油漆的師傅吧。關於敵人的想像我們知道的太少,不過最近香港銅鑼灣書店給我們一些啟示,香港似乎沒有那麼安全(或者說很安全)。或許我應該畫出安全的界線,因為「自由之所在危險之所在」。舉例來說,開車很自由,但要承擔車禍的危險,如果要安全,很簡單,一輩子不要出門開車就好了。


因此我得到簡單的結論,安全與自由彼此互相對抗。「言論自由」對抗「煽動顛覆國家政權」,在這個脈絡下,中國共產黨要保護的法益是國家政權,因為中共政權相當不牢靠,很容易被顛覆,所以政府要禁止香港的搗亂行為,國家政權不穩,「一國兩制」就會天搖地動。我國就不太一樣了,國家政權雖然不穩(特別是選舉期間,中華民國很容易滅亡),但說話權不屬於某政黨,這是最根本的差異(或者說民主但不暴力)。


說話權的爭奪史,就是民主的發展史。稍微抵抗一下中國共產黨,已經達到最低層次的道德要求,任何人只要多做一點就算是佛心來的。通常在美國的流亡作家佛心最多,因為美國實在太罩了,在香港的佛心最少,我們要有同理心,得考慮他們的身家安全。
「香港政治書籍出版的困境,已成為國際關注的焦點。身陷其中的業者,遭到巨大驚恐壓力,無不趨吉避凶,以防成為下一個。我亦接到家人與朋友許多電話勸告。為此,我們再三斟酌,決定暫停大作的出版,以待未來。因未簽約,後續不複雜。但誠盼得到您之諒解。前此勉出《教父》,但今非昔比,愚亦無力承擔巨大後果。未能效終,深以為憾。」 
https://thestandnews.com/politics/%E5%B0%88%E8%A8%AA-%E6%9C%80%E9%AB%98%E9%A0%98%E5%B0%8E%E4%BA%BA%E6%89%B9%E4%B8%8D%E5%BE%97-%E4%BD%99%E6%9D%B0-%E7%A6%81%E6%9B%B8-%E5%87%BA%E7%89%88%E4%BA%BA%E9%87%91%E9%90%98-%E9%80%99%E4%B8%80%E6%AC%A1-%E8%AA%B0%E4%B8%8D%E5%AE%B3%E6%80%95/

即便是拒絕,有這樣的拒絕言說,真的就夠了。當然有些人道德感比較高尚,希望他們能夠活著,就如同死亡可以恐嚇犯罪人,死亡同時也能恐嚇無辜的人。




https://www.facebook.com/standnewshk/photos/a.720050934747196.1073741828.710476795704610/1006868059398814/?type=3

林榮基你真他媽的有膽,幹!


為了假客觀,特引紐約時報新聞紀念這位勇士:
Bookseller’s Account of Abduction Rekindles Fear of Lost Rights in Hong Kong
HONG KONG — Blindfolded and handcuffed, the bookseller was abducted from Hong Kong’s border with mainland China and taken to a cell, where he would spend five months in solitary confinement, watched 24 hours a day by a battery of Chinese guards. 
Even the simple act of brushing his teeth was monitored by minders, who tied a string to his toothbrush for fear he might try to use it to harm himself. They wanted him to identify anonymous authors and turn over data on customers. 
“I couldn’t call my family,” the man, Lam Wing-kee, said on Thursday. “I could only look up to the sky, all alone.” 
Months after he and four other booksellers disappeared from Hong Kong and Thailand, prompting international concern over what critics called a brazen act of extralegal abduction, Mr. Lam stood before a bank of television cameras in Hong Kong and revealed the harrowing details of his time in detention. 
“It can happen to you, too,” said Mr. Lam, 61, who was the manager of Causeway Bay Books, a store that sold juicy potboilers about the mainland’s Communist Party leadership. “I want to tell the whole world: Hong Kongers will not bow down to brute force.” 
Although Mr. Lam’s assertions could not be immediately confirmed, his revelations contradicted Beijing’s claims that the booksellers had voluntarily entered the mainland to cooperate with an investigation by the Chinese authorities. 
One of the men, Gui Minhai, vanished from his seaside apartment in Pattaya, Thailand, in October. Another, Lee Bo, a British citizen, disappeared from the streets of Hong Kong in December. 
Mr. Lam’s account highlights the lengths to which the government of President Xi Jinping is willing to go to silence critics outside mainland China — at the risk of damaging its standing on the international stage.
To back up the government’s claims that the booksellers had voluntarily entered China, state-run television broadcast confessions by the five men; Mr. Gui, for example, tearfully said he had returned to China to face justice for his role in a fatal 2003 hit-and-run car accident in the Chinese coastal city of Ningbo. 
Mr. Lam said his own words — that he had broken mainland law by publishing salacious books about Chinese leaders — had been crafted by the authorities but that he had no choice but to cooperate. 
“It was a show, and I accepted it,” he said of his confession. “I had to follow the script. If I did not follow it strictly, they would ask for a retake.”
His revelations open a rare window into the workings of China’s security apparatus, which frequently uses forced confessions by lawyers, rights advocates and even celebrities to sway public opinion and justify the detentions of those who have dared to defy the party. 
Mr. Lam’s claims are also likely to confirm the worst fears of Hong Kong residents, who say that Beijing has been intensifying efforts to erode the prodigious liberties enjoyed by the former British colony since it was returned to China in 1997. 
“Lam Wing-kee has blown apart the Chinese authorities’ story,” Mabel Au, Amnesty International’s director in Hong Kong, said in a statement. “He has exposed what many have suspected all along: that this was a concerted operation by the Chinese authorities to go after the booksellers.” 
The booksellers were key players in an industry that produces racy, rumor-filled books focused on the sex lives and power games of China’s top leaders. Although such books are banned on the mainland, where the message about politics and politicians is controlled, they are eagerly sought by visitors to Hong Kong, who return home to China with the books stowed in their luggage. 
In the months since Mr. Lam and his colleagues disappeared, the industry has fallen on hard times. Causeway Bay Books has closed, and many Hong Kong bookstores have pulled titles about Chinese politics from their shelves. 
The disappearances shocked people in Hong Kong and reverberated internationally. Many saw the episode as an expansion of China’s authoritarian legal system beyond its borders, in clear violation of the “one country, two systems” framework that allows Hong Kong to maintain a high degree of autonomy from Beijing. 
Thousands of people took to the streets of Hong Kong to demand the booksellers’ release. Diplomats from Britain, the European Union and the United States also registered concern. 
Three of the men, including Mr. Lee, have since been allowed to visit Hong Kong but later returned to the mainland. During their visits, they refused to publicly discuss the details of their disappearances. Mr. Gui, who holds a Swedish passport, is the only one still in custody. 
Mr. Lam’s ordeal began on Oct. 24, during what he said was a routine trip to see his girlfriend on the mainland. As he crossed the border at the Chinese city of Shenzhen, he said he was seized by security personnel. Blindfolded and with his hands bound, he was put on a train that traveled hundreds of miles north to Ningbo. 
The next few months, he said, were spent in a dingy cell, where he signed away his right to a lawyer and the right to contact his family. He said he was questioned 20 to 30 times about his role in Hong Kong’s publishing industry. 
At one point, he said he was forced to sign a confession that incriminated Mr. Gui, saying his colleague had orchestrated the unlawful sale of books that harmed Chinese society. 
He said the cell’s furniture was covered in padded fabric, an apparent attempt to prevent him from committing suicide. After about five months, he was moved to an apartment. 
“They wanted to lock you up until you go mad,” he said. 
On Thursday, Mr. Lam told reporters that Mr. Lee had told him privately that he, too, was taken to China against his will. Mr. Lam said Mr. Lee was able to get him the equivalent of about $15,000, for living expenses and as compensation for the loss of his job after the bookstore closed.
Mr. Lee did not respond to a request for comment. 
The authorities apparently thought that Mr. Lam would continue to cooperate. He said they let him travel to Hong Kong on Tuesday after he promised to return to the mainland with a hard-drive full of information on customers. 
Instead, Mr. Lam decided to meet with the news media. “I dare not go back,” he said. “I don’t plan on setting foot in mainland China ever again.”
http://www.nytimes.com/2016/06/17/world/asia/hong-kong-bookseller-lam-wing-kee.html

2016年6月15日 星期三

江國慶的測謊機。


為了避免精神分裂,重申一下,支持柯文哲社會住宅政策不等於支持柯文哲測謊論述。



(這邊先講強制部分,這是對人權最嚴重之侵犯!工作本身就是主體的不自由,職位越低越不自由,任何自願都可以是被自願。就算是主體自願,自願無效,因為人權永遠不能讓渡!這些都是普世價值。在那邊鬼扯自願真的很下流,我自願賣身,賣身契就合法了嗎?我自願加班不領薪水,僱傭契約就合法了嗎?我國想要擠進歐美先進國家之流,尚有一段差距。)

(好吧,就算大家退讓到自願測謊,那麼來看看測謊究竟是怎麼一回事。)



或許大家早已忘記江國慶的測謊機,使得「測謊」兩個字幽靈換了新面貌再出現,就如金融史《瘋狂、恐慌與崩盤》(http://www.books.com.tw/products/0010025956)的提示,投機標的可能不同,但人類的貪婪永遠不會改變。有罪推定正是人類的固有基因,先來看這段:
「著名江國慶冤死案件,當年認定江國慶有罪的空軍作戰司令部判決書,記載「據法務部調查局對被告所做鑑定測謊報告,發覺其涉有重嫌乃鎖定之。」隨後始由調查人員稱突破江國慶心防,讓江國慶認罪。事實證明,法務部調查局的測謊專家認定的說謊者正是冤死的無辜者。當時進行施測的測謊專家說,測謊是保障人權的象徵,因為它可以取代刑求,過濾嫌犯有無涉案(1997/01/02聯合晚報)」
http://www.tafi.org.tw/StatementDetail.php?SId=34



文章最後提出警語:(?)
「請監察院對江國慶案、羅明村案、蔡林垣案、謝先生案之測謊瑕疵,進行深入調查,依違失程度對不適任測謊人員提出彈劾,或是請所屬機關對其作出停職並提供再訓練。」

可是瑞凡,測謊的本質就是錯誤!補正錯誤的瑕疵還是錯誤!或許我們太習慣用瑕疵說項錯誤,美化不該美化的事物。測謊正是這樣的產物。假設某航空公司每飛十架次,就有一台飛機會墜機,請問大家敢不敢搭?測謊據稱有90%可信度,請問大家相不相信?
「We have reviewed the scientific evidence on the polygraph with the goal of assessing its validity for security uses, especially those involving the screening of substantial numbers of government employees. Overall, the evidence is scanty and scientifically weak. Our conclusions are necessarily based on the far from satisfactory body of evidence on polygraph accuracy, as well as basic knowledge about the physiological responses the polygraph measures. We separately present our conclusions about scientific knowledge on the validity of polygraph and other techniques of detecting deception, about policy for employee security screening in the context of the U.S. Department of Energy (DOE) laboratories, and about the future of detection and deterrence of deception, including a recommendation for research.」
http://www.nap.edu/read/10420/chapter/10

(秀一下英文表示我很高級)



前幾天跟老婆嚴厲兒看《殺人回憶》電影,韓國片,很有意思。講警察辦案,當證據十分薄弱,犯罪嫌疑人又不肯認罪,該何去何從?刑求逼迫犯罪嫌疑人吐實?(幹你娘死不承認是吧)還是相信純粹的科學縱放可疑的嫌犯?(早跟你說兇手不是他)廣播歌曲的巧合,真的是犯罪樂曲的前奏?《蘇黎士投資定律》提醒我們,出現條理之前的混亂並不危險。導演故意不讓犯人現身,讓低水準的觀眾不斷從電影微量跡證尋找線索,正好嘲笑「合理」的人類。


2016年6月14日 星期二

聚眾出沒山澤抗拒官兵的歧視者。


懲治盜匪條例已經失效,但幽靈還活在人間世上。
有左列行為之一者,處死刑:
一、聚眾出沒山澤抗拒官兵者。
二、強佔公署、城市、鄉村、鐵道或軍用地者。
三、結合大幫強劫者。
四、強劫公署或軍用財物者。 
五、在海洋行劫者。
六、強劫而故意殺人或使人受重傷者。
七、強劫而放火者。
八、強劫而強姦者。
九、意圖勒贖而擄人者。
十、盜匪在拘禁中,首謀聚眾,以強暴、脅迫脫逃者。

「聚眾出沒山澤抗拒官兵者」相當挑戰法律的明確性,現在也有「歧視」挑戰法律明確性,透過言不及義獨特的個人經驗,發展自我的「歧視」作為與論述。姑且不論像我一般的社會敗類,先看高級人種對於當代外配的說詞:
張曉風說,許多台灣男性拋棄台灣女性,寧可進口外配,因為外配比較好控制、聽話,打的時候不一定出聲,很多男人用這樣的婚姻觀,否決許多台灣女性的婚姻,在不斷補助外配時,是否有辦法補助適齡、優秀的、應該結婚而未婚的台灣女性? 
http://www.ccw.org.tw/extrarecord/content/16885

客體、財產、交換、買賣、傳宗接代,無論用多華麗的詞彙描述外配,通通無法掩飾內心邪惡的歧視,說出口是客觀歧視,藏在心是主觀歧視。不管主觀客觀這些是人類最原始的想法,經過外在理性生活分類,正面列表公平種種樣態(無論真實是否公平),「雖然他很討厭,但我不要排擠他」為正面思想,把正面列表翻過來就是理性生活的邪惡,「雖然他很討厭,但我要排擠他」,前提都是「他很討厭」,根據結論不同區分什麼是平等、什麼是邪惡。

透過結果論的操作,定義「歧視」的射程範圍,透過例外規則合理限縮射程。也就是說若沒有主觀歧視意思,只是單純事實陳述,並不在射程範圍。
張曉風則回應表示,尊重各界意見,但她並無歧視之意,也請相關團體看完她全部的質詢內容。

以當代垃圾媒體操作,主觀不易見,透過客觀表象,媒體很容易塑造出某某人「歧視」某族群,加以大肆撻伐,並把「歧視的再歧視」視為現在阻卻違法事由。(若理念相同,媒體心證自行修正忽視不予計較)
「柯文哲患了『三假哲伯格症』,三假哲伯格症是亞斯伯格症新變種, 只有『三假哲』柯文哲1個人發病。」

外觀歧視亞斯伯格症的立委落選人,平凡人犯的平凡錯誤,大家也不必在那邊裝清高用最高審查密度觀視蔡英文哥哥,更何況「歧視」不具有法律的明確性,透過模糊構造歧視文字獄場,以正當理由歧視言不及義的論述。我們的道德水平真的沒有那麼高尚,弄這類法律如同路邊違規停車唯一死刑,不是在整自己嗎?偶而違法也是人生的小確幸。預防還是以初級預防為優,先創造彼此溝通的可能(像我這種邪惡台獨份子也常看東森、TVBS之類的泛藍媒體),弄到法律層次都已經太遲了(很不喜歡什麼都往法律丟,難道人性真的那麼賤,都要用規則去控制?)。

(或許考慮更高等級的憲法,透過憲法論述當代人權)

魯蛇碰到魯魯蛇(比魯蛇還要魯),不叫魯蛇歧視魯魯蛇,不然叫魯蛇怎麼辦?

順手捻來都是歧視。

2016年6月11日 星期六

警詢筆錄全程連續錄音。


目的?防範警員使用不用方法訊問以擔保自白的任意性



「犯罪事實應依證據認定之,無證據不得認定犯罪事實。」

「被告之自白,非出於強暴、脅迫、利誘、詐欺、疲勞訊問、違法羈押或其他不正之方法,且與事實相符者,得為證據。」



若按法律規定論述,當自白通過「任意性」審查,自白就可以是有罪判決的證據,只要找其他必要證據補強真實性就可以了。這暗示自白具有效率,只要我們確保自白通過法定調查程序就夠了。但自白與傳聞有一樣的問題,寧可相信有鬼也不要相信男人的一張嘴,因為可信度相當可疑,所以必須靠補強證據加以證實,無形中我們加強「補強證據」的證據力。現在考慮自白的無知之幕,犯罪嫌疑人根據自白的任意性做了客觀無法知悉的虛偽陳述:
「屋主看到小偷跑進來,為了保護懷孕老婆勒斃小偷」
(實際上最近心情不佳,看到小偷剛好可以出氣,但屋主不說)

自白說明犯罪嫌疑人的主觀意識,卻也說明人類可以任意操作主觀意識的「外表」,主觀意識自白主觀意識,造成可笑的循環論證,卻也分攤司法機關的責任(這些是犯罪嫌疑人自己說的,如果誤判也不是司法機關的責任)。但若完全忽略主觀意識,「屋主看到小偷跑進來,於是勒斃小偷」,客觀事實破片太多,無法還原事實經過。



據此,我們發現我們不是神,我們把任意性當成最後的救贖,說服人類有「自由意識」,具有任意性的主體,不具有任意性的人性(精神障礙、精神疾病)我們透過鑑定人加以排除,電影縱慾充分說明自由意識裡頭的不自由。自由意識真能排除不具有任意性的因子嗎?當然不行,許多黑道槍手極力掩飾幕後老大,正巧說明自白的任意性是多麼任意(安家費交換)。

(透過經濟利益交換,平常工作場合不知說了多少虛偽陳述)

我們必須妥協,承認「自白有外觀意義的任意性」。既然是妥協,就要有最低限度的法定調查程序保障。假設警詢筆錄並沒有全程連續錄音,這樣要當成
  • 依156-1之自白任意性為斷?
  • 依158-4之個案權衡其證據能力?

昨天晚上看裁判年鑑有感,如果是依個案權衡其證據能力,這樣警詢筆錄全程連續錄音的立法目的在哪裡?自白的任意性已經是最低限度的法定程序保障(程序正義),為什麼還要用「惟原判決已就人權保障與公共利益之均衡維護,加以說明論斷,難謂違反證據法則」例稿退讓?以我這個門外漢來看,沒全程連續錄音就「推斷」欠缺任意性,如果有其他方式可以反證(例如辯護人在場),那自白復活具有任意性。



當然我還是覺得自白具有任意性很奇怪,即使做了這些法定程序就真的得到自白的任意性?最近素珠也讓我們重新思考,當鄉民臭罵肉搜加害者,社會秩序真的修復了嗎?還是合理化正義暴力?當素珠無法累積「政治資本」,換成大尾鱸鰻無故被取笑的原住民,因為原住民沒有「政治資本」,所以無法激起族群歧視反省?亦或者說柯P被檢討的皇民背景,因為某方可以獲得「政治資本」,反而合理化其族群歧視?

也就是說,現實考量(有效率)可以忽視人權問題嗎?(自白的有效率化,族群歧視的有效率化)顯然不能,當自由意識對抗經濟效率,自由意識會退縮到十分卑微的地位!當下的我寫了這篇廢文,真的具有自由意識嗎?人生活在如此綿密的社會組織下,真的有自由意識嗎?這恐非這篇廢文能夠回答的問題。

2016年6月10日 星期五

笑話集。誰把台灣風景變惡毒?


來自一篇社論的想法:http://udn.com/news/story/9911/1753549



標題錯了。台灣沒有變化,最美麗的風景本來就是笑話。



對抗仇惡言論,最直接的方式就是正視問題所在,反種族歧視法應視為最後防線,不能當成問題解藥。考慮鄭捷隨機殺人事件,解決兇手無法屏除隨機殺人事件再次發生(不理性人如何被嚇阻?),必須正視家庭教育,如果家長只把賺錢當成教育目標,強迫孩子走有效率的路(規訓),孩子得不到適切發展(可為卻不為,很可惜的案例),最後無法容忍於社會,只能在捷運車廂破窗崩潰。我要這樣的正義幹嘛?



許多百姓在禁錮的時代長大,對於國民黨的認知就是「大中華、右派、專制」,與之對抗的是「台獨、左派、民主」,重點是這些認知都有問題。殺人如麻的蔣介石、蔣經國並不能代表三民主義,李登輝也不是什麼民主先生,陳水扁也不代表清新正直的左派,馬英九也不是改革的代表,選蔡英文也不是她比較好,而是馬英九的國民黨太爛了。我們的對抗不是「國民黨 v. 民進黨」,也不是「本省人 v. 外省人」,我們的對抗是「暴力的政府 v. 沒力量的百姓」,只有如此陳述才能屏除許多矛盾,避免受到政府的影響。

我們對白色恐怖厭惡,厭惡的對象應該是「暴力的政府」,而不是「國民黨」,不然會精神錯亂。民進黨陳水扁執政期間把反高學費運動的學生逮捕起訴,國民黨馬英九重新執政後大規模利用警察力量確保陳雲林來台,正好證明「暴力」不是國民黨的特權,也不是民進黨的特權,「暴力」是政府當然特權,政府怎麼可以用暴力對付老百姓?

當然政府會合理化暴力。所以很常聽到民進黨很暴力,正呼應了如此觀察。民進黨當然不甘示弱,「外省人欺負本省人」的論述自然而生,用很奇怪的心態紀念二二八。回到白色恐怖時代,這樣的框架看似合理,黨外的確暴力,蔣介石也的確是外省人,但如此切割只能看到事情片段,忽略了前因後果,就跟鄭捷隨機殺人事件,如果只侷限捷運發生事件,永遠檢討不到家庭教育。



因此,如果只把問題侷限於言語暴力,永遠檢討不到「暴力的政府」。對某些人來說,蔣介石就是民族的救星。對某些人來說,陳水扁就是替台灣人背負苦難的十字架。這些都是當代政府的說詞,老榮民又何必承擔這一切?台獨份子又何必承擔激進的原罪?學生又何必被栽贓容易受人鼓動的小屁孩?這都是1%的論述,企圖合理化暴力。當老百姓接受如此暴力論述,公開場合任意謾罵老兵就不難想像。



99%老百姓都不能團結起來,又怎麼能抵抗強大的1%政府集團?可惜這些都是台灣既有的事實,台灣經過百年政治力的操控,原本的人性似乎不見了。

無論統一或是獨立,都應視為人民喜愛偏好,不該過度陳意。過去馬英九把九二共識當做交換經濟利益的手段,民進黨政府有意無意把台獨意識論述成愛台灣的表現。姑且不論個人有獨立傾向不願意受控於人,選擇的自由不該隨意讓渡給政府。不管選擇什麼,都不要忘記既有的人性。



至於言說者如何處置,終究不能放棄法律最基本保障(無罪推定,拒絕媒體審判),也不宜擴大追究責任,把曾經工作的旅行社(?)罵下去,如果自己一起採用原始言語暴力與之對抗,任意指責其為精神病患,不免讓人有醜化「精神病患」之嫌,精神病患已經被排出正常社會之外,已經成為殺人者的最後聖地,現在又變成神經言論的發想溫床。

言語暴力肯定有原因,光看表面是不夠的,看表面只會產生應報理論的推理結果,合理化「暴力罵回去」。要根本解決言語暴力,先有溝通的可能,理解老兵來台的悲慘故事,理解二二八受害者的故事,理解白色恐怖受害者的故事,理解原住民被剝削的故事,理解新住民的故事,把自己歸零,跟所有的99%溝通。我們無法容忍對老兵的言語暴力,又怎能容忍對新住民的言語暴力?99%不應該彼此仇視。

(實際上我們對新住民的歧視,比對老兵的歧視還要多!)

(例如年輕人與老兵時代已經不同,年輕人把老兵是為普通的老人。至於新住民生活於周遭,經濟狀況普遍不佳,本來就容易受歧視,如同我們歧視經濟力差的遊民。)



關於台灣的風景,還有更多變化的想像。

2016年6月8日 星期三

最近讀書意識變化史。


拋磚引玉。



說重點,受沿莉兒準備司法特考影響,產生我也想要知道的狀態(讀書還是要有動機),根本上的影響就是從「通說小說流」轉換成「邪說哲學流」。



通說小說特指「專家推薦」的小說,我會強迫自己接受不喜歡的小說類型,例如《蘿莉塔》、《咆哮山莊》、《魔鬼詩篇》之類的小說,增廣見聞自不在話下,但非真心喜歡虛構的小說世界。又例如卡夫卡《城堡》、《審判》、《美國》、《變形記》、《在流刑地》,雖然迷戀卡夫卡的結構,可是「讀者」與「作者」之間的關係太薄弱,任何國外小說不免有類似問題,生活文化畢竟不同,即便是草嬰等級的翻譯,《安娜卡列尼娜》也離我太遠,雖然這是好小說。

(時間有限,總是想把時間花在好東西上面)

回到中文世界。即便是《孽子》也只能想像同性戀的掙扎與屈辱。之前也有段時間狂掃《檀香刑》、《紅高粱家族》、《透明的紅蘿蔔》、《四十一炮》、《十三步》、《豐乳肥臀》、《生死疲勞》,骨子裡已經克服莫言政治狀態的不認同,誠心接受純然的本文,糾正自我錯誤偏見。仔細想想,中文畢竟只是本文的外在狀態,能夠看進去自我的本心才算深刻,自己是很幸福的人,小說情節究竟是離我太遠。



於是開始琢磨《聖母峰之死》、《眾神的山嶺》、《烏來的山與人》,去過尼泊爾跟烏來總是有些知識背景。接著繼續關心台灣《百年追求》、《愛憎二二八》,隱約與切身經驗有關,但又那麼沒關。後來在偶然的機會接觸到李茂生,才知道自己世界畢竟太小,不過解釋學還是要了解,林鈺雄《新刑法總則》、《刑事訴訟法》,王澤鑑《民法總則》都很不錯。然後繼續接觸《例外狀態》、《規訓與懲罰》、《人的條件》、《正義論》,發現國內不太討論這些,因為這些東西根本動搖政府暴力基礎,可以討論但不鼓勵,也不能明文化成為法律,畢竟沒唸書的人民比較好管點。



雖然自己知道最近的變化,但上面提的書籍還是不太了解,也不敢貿然推薦給大家,如果自己推薦給自己,我大概會選以下三本。
  • 傅柯,《規訓與懲罰》
  • 傅柯,《性史》
  • 莫言,《檀香刑》

心得?放過我吧,實在不想對大家產生錯誤的心證,但可以給一些碎言。《檀香刑》最輕鬆,受刑者藉由被折磨產生至高無比的情操,反饋給老百姓與施刑者,如此情操卻沒人願意承擔,因此在內心產生羞愧與不安,讀者不斷被絢麗文字餵食發胖,產生自以為上帝的超然角色,其實自己只是被操控的赤裸生命。《規訓與懲罰》正在閱讀,學術界有不少論文談及此書,用這套架構可以解釋政府登山規則的技術與效率。至於《性史》還沒看。

2016年6月7日 星期二

說個笑話:轉型正義在台灣。


國家安全法:
「為確保國家安全,維護社會安定,特制定本法。」
只要談到轉型正義,根本上就動搖「社會安定」的基礎。因為接下來這樣說:
「戒嚴時期戒嚴地域內,經軍事審判機關審判之非現役軍人刑事案件,於解嚴後依左列規定處理:一、軍事審判程序尚未終結者,偵查中案件移送該管檢察官偵查,審判中案件移送該管法院審判。二、刑事裁判已確定者,不得向該管法院上訴或抗告。但有再審或非常上訴之原因者,得依法聲請再審或非常上訴。三、刑事裁判尚未執行或在執行中者,移送該管檢察官指揮執行。」
釋字第272號更強化如此說法:
「謀裁判之安定而設,亦為維持社會秩序所必要」。



也就是說,主權根據功能被割裂成行政權、立法權、司法權、人權,接著根據功能分類必要,某些功能必須加以神聖化(皇后貞操不可質疑),例如法的安定性。但我覺得這些根本說不通,如果把架構放在功能分類,而不放在全人民公益性,就會產生被害人只能躲在棉被哭的困境(加害人是誰?領袖?審判機關?)。促進轉型正義條例把錯誤的事實當前提,在此前提講得很開心,根本就搞錯對象。這包括之前補償方案,也在那邊打太極,正眼面對才能解決問題。

(有時候看到台灣人談六四,都覺得有點太遠了!我們自己的二二八、白色恐怖曾經正眼看待過嗎?是國民黨的含糊說詞?還是民進黨過分陳意論述?如果高度不能拉高到「政府壓迫人民」,我們看到的永遠只是垃圾國民黨,真正垃圾的是無節制的政府,大家別太天真自以為政府總是善意的!

(現今執政的民進黨勞動部是不是換腦袋了?)

(永遠把自己切割於權力之外,才能保持論述的一致性)

國安法已經暗示「經軍事審判機關審判之非現役軍人刑事案件」很可疑,有記錄的案件重新檢視,法安定性就是不能比正義大。至於正義規則可以用無知之幕去思考,利用比較法則去對照已知事實,角色扮演當時的領袖、政客、學者、普通百姓、甚至是美國人(當然要考慮角色佔有比率),每個案件都是特別的故事。

最終我們要思考公益價值到底是什麼?



上層權力絕對是暴力的,下層人民只能被動忍受,唯一能做的就是讓上層權力越少越好。能夠徹底精煉如此想法的關鍵,最低要求就是要有超過百分之五十正確的歷史(我已經放棄歷史八成正確的可能性),不必每個人都流過血爭取自由,但至少要知道前人怎麼爭取自由(先忘記可悲的精英主義吧!),而是從日本殖民開始延續至今的努力,至今我們還在爭取自由(勞動環境、轉型正義)。

在我的想像世界裡,每個人的生命不會被政府剝奪!

2016年6月1日 星期三

學校訂定教師輔導與管教學生辦法注意事項。


先別管傅柯給我們的提示,來看「學校訂定教師輔導與管教學生辦法注意事項」之帝王條款:
「教育部為協助學校依教師法第十七條規定,訂定教師輔導與管教學生辦法,並落實教育基本法規定,積極維護學生之學習權、受教育權、身體自主權及人格發展權,且維護校園安全與教學秩序,特訂定本注意事項。」


我的思想假設:必須用最高審查密度對抗媒體。假設我們在「原初狀態」下的一方,他們對自己所擁有的技能、品味、和地位於當社會的情況一概不知。而於此狀況下讓他們對權力、地位、和社會資源通過一定的原則分配予諸人。羅爾斯寫道「…這一點保證了任何人都不會在選擇原則時由於天然機會的結果或社會環境中的偶然事件而有利或不利。」(維基百科)

假設我被無知之幕擋住:
  • 假設我是學生,「學習權、受教育權、身體自主權及人格發展權」這些值不值得學生擁有?好像值得。
  • 假設我是老師,「學習權、受教育權、身體自主權及人格發展權」這些值不值得學生擁有?好像值得。
  • 假設我是家長,「學習權、受教育權、身體自主權及人格發展權」這些值不值得學生擁有?好像值得。

(餘類推)

個人判斷經過無知之幕檢驗,帝王條款可以接受。接著再來看細項規則:
「有關學生服裝儀容之規定,以舉辦校內公聽會、說明會或進行全校性問卷調查等方式,廣納學生及家長意見,循民主參與程序訂定,以創造開明、信任之校園文化,且學校不得將學生服裝儀容規定作為處罰依據。」


管教學生不等於處罰學生,還有其他規訓技巧。例如:「用詢問句啟發學生去思考行為的後果,以增加學生對行為的自我控制能力;並給予學生抉擇權,用詢問句與稱讚來鼓勵學生做出理性的抉擇,以鼓勵學生的自主管理。」(1050520 學校訂定教師輔導與管教學生辦法注意事項附表二)

對於服裝儀容規定,本來就要完整論述。當權力施力於學生,要有其規訓理論

按照傅柯對現代權力機制分析,規訓不代表人道的管教方式,而是要求管教有效率(資本主義經濟論),並且沒有反效果。以經濟觀點來看,學生必須被規訓成「合於經濟生活的社會動物」,並且效益越高越好,能有高經濟產出,就要想辦法念好學校。當規訓切割成各種多樣態的細微規訓,學生找不到對抗目標無法明確反饋。

(參考:http://htc.emandy.idv.tw/newsletters/002/article02.html

透過規訓理論,可以將學校切割成兩部分:乖學生、壞學生,雙方彼此對抗,壞學生就是學校的代罪羔羊。學校創造壞學生圈,利用規訓理論論述壞學生,造成社會群體對壞學生的敵視與恐慌,反過來支持規訓論述。學生享受不到人道的教育,取而代之的是露骨的權力控制。



個人判斷,目前普遍的「服裝儀容規定」與「身體自主權」相當對立衝突,除了上位概念資本主義,下位概念還有性壓抑。請看以下滑坡:女生穿褲子約略等於同性戀,同性戀約略等於淫亂,淫亂約略等於勞動力降低。反同等同性反常,違反正常的婚姻生活,同性戀成為代罪羔羊。結論:女生穿裙子。我是覺得有點荒謬,因為我對某些有釦子的衣服感到反感,可是因為「服裝儀容規定」必須如此,我的「身體自主權」就必須往後退讓。



據此,恕難接受「違反學生服裝儀容規定具有可罰性」。學校應該開在深山與世隔絕,避免學生接觸不良資本主義影響,拒絕接受時間細微切割,讓學生完整擁有學習權、受教育權、身體自主權及人格發展權。這是我對學校的想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