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4月19日 星期二

我的投資機構

投資機構正式名稱為:「雲端合夥企業」 (Cloud Partnership)。

辦公室設在我的租屋處,所有的設備只有 MacBook 及一些書,我先投資一些小錢。相關規定很簡單:
  1. 我可以自己決定合適的投資標的
  2. 投資人可以知道我的部位
  3. 如果投資報酬率沒有超過6% (低利率時代,賺6%就要偷笑了),則不收任何費用
  4. 如果投資報酬率超過6%,超過的部分收取25%的費用
  5. 不可對我的投資提出問題
  6. 如果真的提出問題,我不準備回答

初期目標:展現績效紀錄,贏得外部投資人信心。

我相信,雲端合夥企業 (Cloud Partnership) 一定會成功!哈哈!我是認真的!因為我相信我做的到!



Livermore 說過:如果要我告訴別人我看多還是看空,我從來都不會遲疑。但是我從來不告訴別人買進或賣出任何個股。

想想還蠻有道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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