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4月26日 星期四

在演哪一齣

我覺得我的腦子有洞,而且快腦殘了。蘋果是蘋果,橘子是橘子,把蘋果跟橘子攪在一起根本不倫不類。資本利得稅就跟所得稅一樣簡單,有資本利得,就該繳稅。買賣股票有資本利得,就該繳稅,有資本減損,就可抵稅。買賣期貨有資本利得,就該繳稅,有資本減損,就可抵稅。買賣選擇權有資本利得,就該繳稅,有資本減損,就可抵稅。買賣房地產有資本利得,就該繳稅,有資本減損,就可抵稅。

這個就是資本利得稅的一般原則,不然對領死薪水繳所得稅的死老百姓算公平嗎?這個用我懶趴旁邊的毛想也知道的道理,天真的稅制創造者還想用期貨是零和遊戲來「規避」資本利得稅的一般原則?我覺得我快腦殘了。資本利得稅是蘋果,零和遊戲是橘子。

資本利得稅,descanse en paz。

台灣鬼島除了有天真的白癡,也有貪婪的白癡。我不是批評特定官員,我在批評全部官員(除了彭總裁,我的愛)。對了,那個毛是腳毛,大家不要想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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