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4月21日 星期六

還在工業革命前的台灣

Clarence Darrow:(雖然內文很長,但不打出來來分享給大家,實在對不起自己的良心。好吧!我恐怕又在狗吠火車)

「我贊成工會運動,了解勞工組織的需要,並且相信若沒有工會,工人將孤立無援。我完全了解,工人單獨向雇主要求加薪或改善工作環境,根本得不到任何回應。雇主必然說:不爽這個工作就走人!」

「雇主給付他們認為合理的工資,員工接受就留下,不接受就離開。如果員工吵嚷著要提高工資、改善環境,最常見的下場就是解雇。」

「這不表示資方的人不好,而是在勞資衝突中,他們佔盡優勢。雇主可以將員工逐出公司,員工卻無法對公司造成絲毫傷害。倘若員工加入一個團體,集合力量要求雇主,勞資雙方的情況會平衡些。」

「這個說法在現在很容易理解,但是這可是經過近百年的工業戰爭,付出艱辛的代價和犧牲才得到的結果。我認識很多勞、資兩方的人,以個人來說,並無孰優孰劣。但是眾所皆知,在自由雇用制方面,雇主佔盡便宜。」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